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5月16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5例(轻型),其中延边州2例、白山市2例、长白山管委会1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白山市。
5月16日0-24时,全省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7例,均在长春市;新增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7例,其中长春市25例、吉林市2例。
提醒广大公众,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防护意识、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群众主动尽早接种,要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今晚上调!最新油价公布
自2022年05月17日0时起,长春地区成品油零售价格调整如下:
92#车用乙醇汽油调前8.42元/升,调后8.65元/升,每升上调0.23元;
95#车用乙醇汽油调前9.09元/升,调后9.33元/升,每升上调0.24元;
CN98#汽油调前9.90元/升,调后10.17元/升,每升上调0.27元;
+5#车用柴油调前7.86元/升,调后8.08元/升,每升上调0.22元;
0#车用柴油调前8.06元/升,调后8.29元/升,每升上调0.23元;
-10#车用柴油调前8.50元/升,调后8.74元/升,每升上调0.24元;
-20#车用柴油调前8.94元/升,调后9.19元/升,每升上调0.25元;
-35#车用柴油调前9.19元/升,调后9.45元/升,每升上调0.26元。
吨油价格如下:
92#车用乙醇汽油调前11135元/吨,调后11437元/吨;
95#车用乙醇汽油调前11766元/吨,调后12085元/吨;
98#汽油调前12816元/吨,调后后13164元/吨;
+5#车用柴油调前9251元/吨,调后9516元/吨;
0#车用柴油调前9440元/吨,调后9710元/吨;
-10#车用柴油调前10006元/吨,调后10293元/吨;
-20#车用柴油调前10478元/吨,调后10778元/吨;
-35#车用柴油调前10856元/吨,调后11167元/吨。
本次成品油调价原因为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升油单价调整幅度为每升上调约0.22-0.27元。
珲春市
3天静态管理+3轮区域核酸检测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做好陆路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5月17日0时起至5月19日24时,全市将开展为期3天的静态管理,连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要求
(一)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静态管理工作,各小区包保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及人员登记工作。
(二)从5月17日0时起,对全市各交通道路和市区出入口实行严格交通管制。
1.除物资保供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人员严禁进出珲春市。
2.除军车、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民生物资保障车、检验标本送检车和殡葬、环卫、抢险等特殊车辆以及执行防疫任务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一律禁止在珲春市辖区上路行驶。
3.执行防疫任务的机关干部、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严禁在当日防疫任务完成后,仍以防疫工作为借口驾驶私家车上路行驶。
4.市公安局将对在交通管制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5.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上路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即日起,全市各中小学校全部停止线下教学(核酸检测点开设高三、初三学生绿色通道)。
(四)除定点保供超市、药店外,其余营业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五)个体诊所暂停营业。
(六)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监管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家属探视。
(七)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八)严禁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我市单位和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二、区域核酸检测相关要求
(一)检测时间
5月17日至5月19日,连续开展3轮核酸检测,检测开始时间分别为:17日9时,18日8时,19日8时。
(二)检测人员范围
除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和闭环管理人员外,全市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员等)均须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三)相关要求
请广大市民继续积极响应号召,密切关注辖区网格员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通知,准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赋“黄码”。市民在等候及采样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距离、有序排队,采样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返回家中,继续配合静态管理。
珲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和龙市
城区核酸检测+静态管理
和龙市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5月17日6:30时,我市将在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5月18日6:30时,我市将在八个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和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龙市关于城区核酸检测的补充通知
广大市民: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护防疫成果,我市开展城区核酸检测期间,全市早上6时至中午12时实行“静态管理”。所有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除疫情防控需要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小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各小区卡点要加强管控,只进不出,除核酸检测外居民必须足不出户。各类经营场所待全市核酸检测采样完毕后,方可恢复营业。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和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5月16日0-24时
图们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2例
(附行程轨迹)
5月16日0-24时,图们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2例(轻型),均为管控人员。现将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2(确诊病例1的共同居住者)
4月29日,8:20自驾私家车(以下自驾车型均为私家车)到税务局,11:29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13:30自驾到税务局,16:00自驾到艺天玛特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4月30日,14:38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日,13:00自驾到北方宠物会所,13:30自驾到日兴理发店,14:22自驾到延百超市,14:31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2日,上午自驾到长白山生态猪肉店,10:47自驾到北方宠物会所,11:34自驾到塞班串店用餐,12:49自驾到希望小区,16:09自驾到延百超市,16:30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3日,16:00左右自驾到密江被劝返(未下车),17:00左右自驾到日光山,18:00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4日,居家未外出;
5月5日,8:20自驾到税务局,11:30自驾到希望小区,13:30自驾到税务局,16:24自驾到万福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19:06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6日,6:00自驾到月晴镇马牌新村参加志愿服务,7:00自驾到希望小区,16:04自驾到延百超市,16:53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7日,8:20自驾到税务局,11:30自驾到希望小区,13:30自驾到税务局,16:17自驾到延百超市,16:22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8日,10:20自驾到延吉,11:19-12:23自驾到聚元重庆老火锅用餐,12:31-12:47自驾到百利城优衣库购物,13:10-18:47自驾到依斯特影城一楼异生推理馆(桌游吧),离开异生推理馆(桌游吧)后自驾约20:00左右到达图们税务局,与朋友分开,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5月9日,8:20自驾到税务局,11:30自驾到希望小区,13:30自驾到税务局,13:58自驾到财政局核酸检测点,16:09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0日,8:20自驾到税务局,11:30自驾到希望小区,13:30自驾到税务局,13:56自驾到财政局核酸检测点,16:05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18:36自驾到延百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1日,8:20自驾到税务局,11:30自驾到希望小区,13:30自驾到税务局,15:09自驾到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15:15自驾到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图们支行,16:01自驾到财政局核酸检测点,16:07自驾到八叶桥加油站加油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2日,8:20自驾到税务局,11:30自驾到希望小区,13:30自驾到税务局,16:10自驾到延百超市,16:29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3日,10:40自驾到北方宠物会所,12:02自驾到好再来生鲜超市,12:10自驾到希望小区附近中联保健大药房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4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确诊病例3(确诊病例1同小区人员)
5月2日,10:00自驾摩托车(以下自驾车型均为摩托车)到金江坝串店,13:11自驾到中心市场从侧门进入,在门口对着的干果摊位购物后,又在市场的海鲜摊购物,从侧门离开,13:19自驾到二百货天华服装店,随后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8:30自驾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3日,10:00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9:00自驾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4日,9:11自驾到斗士五元店(中心市场斜对面),9:47自驾到幸福用品店购物,随后去金江坝串店,19:47到顺波超市购物,随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5日,10:00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7:00自驾到幸运日用品店(哈尔滨理发店附近)购物,17:18自驾到希望小区大众水果店购物,随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6日,8:00到希望小区核酸检测点,8:30自驾到杭州小笼包店,9:00结账离开,9:10自驾到晨曦幼儿园,9:13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8:07自驾到步行街3+3文具店购物,随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7日,10:00自驾到幸运日用品店购物,随后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3:56自驾到幸运日用品店购物,14:00在华丽烫发用品店购物,随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8日,6:00到中心市场早市购物,6:30到丽宏猪肉店、白氏咸菜店(在中心市场附近)购物,10:00自驾到金江坝串店,20:00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9日,9:40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6:20自驾到白塔斜对面韩国超市购物,随后自驾返回金江坝串店,20:00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0日,9:00自驾到幸运日用品商店购物,随后到金江坝串店,21:42自驾到希望小区锦水超市购物,随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1日,9:30自驾到幸运日用品商店购物,随后到金江坝串店,17:00自驾到安踏运动用品商店(地下商场正门旁)购物,17:40自驾到市体育场,随后到金江坝串店,18:00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2日,10:00自驾到金江坝串店,20:00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3日,6:30自驾到曲水3队,9:06自驾到北市场向阳水果店购物,9:11自驾到白塔斜对面韩国超市购物,9:20到以利美发店(二小教师楼对面),10:00自驾到金江坝串店,15:29自驾到中心市场内郭永平蔬菜店购物,15:40到金江坝串店,23:00到南博皖酒吧就餐;
5月14日,0:30在南博皖酒吧乘出租车返回希望小区,1:40乘出租车到南博皖酒吧,随后返回希望小区,7:14到希望小区锦水超市购物,随后到大众水果店购物,11:45到希望小区核酸检测点,做完核酸检测后回家,未再外出;
5月15日,17:00到希望小区核酸检测点,17:27到顺波超市购物后返回希望小区,未再外出;
5月16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上述确诊病例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对其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与上述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与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扫码、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433-3622650
图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来源:延边发布
关于调整长春市轨道交通
各线路行车间隔的公告
随着线网客运量的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自5月17日(星期二)起,将轨道交通各线路行车间隔调整为高峰10分钟,平峰15分钟。
乘客进站乘车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囗罩,安检前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同时接受车站测温检查,“红黄码”人员不得乘坐轨道交通。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乘客,为减少病毒传播的途径,降低感染风险,尽量使用线上支付;进站后请留意站内广播、公告,了解当站运营情况,听从站内工作人员指引,合理安排行程;候车及乘车时请不要聚集,主动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与他人交谈、喝水、进食。
请您与我们一起,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门急诊开诊公告
2022年5月16日8:00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急诊开放接诊。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详细阅读就诊须知。
特此公告。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2年5月15日
长春市中医院总部
门急诊开诊公告
经长春市卫生健康委批准我院于2022年5月17日8:00起,门诊、急诊恢复接诊,针灸科、睡眠诊室、慢病审批、治未病中心、专家门诊暂不开诊。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重要通知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精神,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争取和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为企业纾困解难,省直公积金中心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推出如下应对疫情惠民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5%)。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该项政策到期后,缓缴单位需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批补缴;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需及时恢复正常比例,因降低缴存比例少缴存的无需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和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延长提取时限。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或提前部分偿还(结清)购房贷款提取条件,因疫情管控超过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提取。
2.放宽提取时限。2022年度租房提取不受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限制,可提前一次性提取2022年额度。
3.补充还贷提取额度。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情形,因疫情管控导致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间隔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月将疫情管控期间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一并计入本次提取申请额度。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放宽贷款申请缴存时间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由12个月(含)以上放宽为6个月(含)以上。
2.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取消间隔两年限制。
3.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4.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长期推行“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
6.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中心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实施贷款偿还支持政策。因疫情原因造成在我中心申请的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8.降低存量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长春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我中心留存贷款保证金的,按未变现(未办理抵押手续)贷款额1%留存。对保证项目没有逾期贷款(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高于1%的部分返还开发企业。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精神,充分分析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等的实际影响,争取和保护职工切身利益,省直公积金中心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部分公积金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5%)。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该项政策到期后,缓缴单位需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批补缴;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需及时恢复正常比例,因降低缴存比例少缴存的无需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和提取。
解读:
考虑缴存单位受到疫情影响缴存困难,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5%)。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或预约窗口办理,并简化申报要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比例调整/缓缴申请表》纸质版;
2.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等相关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延长提取时限。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或提前部分偿还(结清)购房贷款提取条件,因疫情管控超过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提取。
解读:
原政策规定,职工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情形申请提取的,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之日或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或具备提取条件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以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情形申请提取的,可在所加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下发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以提前部分偿还(结清)购房贷款情形申请提取的,可在还款(结清)后的12个月内申请提取一次。按本次惠民政策,上述提取情形在疫情管控期间超过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提取。
例:职工李某2021年4月1日提前结清了购房贷款,按原有政策,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可以提取偿贷部分。因2022年3月疫情管控导致无法办理,此种情况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提取。
2.放宽租房提取时限。2022年度租房提取不受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限制,可提前一次性提取2022年额度。
解读:
原政策规定职工以租房情形提取公积金的,两次提取时间应间隔满12个月。《通知》实施后,2022年度提取不限时间要求。
例:职工陈某于2021年11月1日以租房情形办理过2021年度额度提取,按照原有政策2022年11月1日后方可提取2022年额度,按本次惠民政策,2022年度内的任一时间均可提取。
3.补充还贷提取额度。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情形,因疫情管控导致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间隔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月将疫情管控期间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一并计入本次提取申请额度。
解读:
原政策规定再次提取的,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不足24个月的,提取总额不应超过12个月的还本付息额。按本次惠民政策,因疫情管控造成职工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超过12个月,可将疫情管控期间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一并计入本次提取申请额度。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放宽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由12个月(含)以上放宽为6个月(含)以上。
2.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取消间隔两年限制。
3.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4.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长期推行“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
解读:
上述政策调整,包括放宽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和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现安居愿望。
例1:职工张某购买新建商品房,产权面积150平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此次政策调整,在2022年12月31日前,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20%(原为40%)。
例2:职工王某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已还清,按此次政策调整,在符合其他条件下,即可申请第2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原需间隔2年),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原为5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6.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中心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
异地贷款业务的开通,解决了部分在长以外城市工作生活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
7.实施贷款偿还支持政策。因疫情原因造成在我中心申请的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解读:
因疫情管控造成出行困难等原因,导致部分贷款职工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对此类情况,无需借款人申请,我中心不作逾期处理,宽限至2022年9月30日。
8.降低存量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长春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我中心留存贷款保证金的,按未变现(未办理抵押手续)贷款额1%留存。对保证项目没有逾期贷款(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高于1%的部分返还开发企业。
解读:
我中心已于2020年1月起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新的合作项目不再收取,此次继续推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保证金留存比例优惠政策。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给予房租和水电费补贴的通知
一、发放范围
1.房租补贴:在我市实际纳税,承租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水电费补贴:在长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中缴纳水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发放标准
1.房租补贴: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水电费补贴: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三、时间节点
(一)房租补贴
1. 实际纳税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
2. 承租房产时间: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
(二)水电费补贴
1. 在长登记注册时间:2022年5月1日前。
2. 发生水电费支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一)房租补贴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
5.纳税凭证复印件。
(二)水电费补贴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水电费交缴凭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企业(个人)向经营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工作站初审。
3.街道办事处审批。
六、受理时间
截至2022年5月31日。
来源丨宽城区政府
长春南溪湿地公园
紧急预警!
全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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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全省新增5+6例!长春发布多项重要通知,静态管理两地,紧急预警诈骗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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